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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89

 招标编号: 2018ZHYX0535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六路、丙九十四路和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2.2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一标段:2017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五路、丙八十二路、丙九十四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编号:2018ZHYX0535-1

二标段:2017年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之一(丙十二街、丙八十六路、扶余路西延)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编号:2018ZHYX0535-2

2.3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所含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

2.4建设规模:

路名

红线宽度(米)

车道数

丙十二街(丙十九路-庆丰路)

24

2

丙十五路(永盛街-北人民大街)

20

2

丙八十二路(乙十三路=丙九十四路

24

2

丙八十六路(丙八十六路既有路-北三环)

24

2

丙九十四路(丙八十二路-丙八十三路)

20

2

扶余路西延(基隆街-扶余路既有路)

24

2

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六条路道路的新建车行道面积为19528平米;新建非机动车道、自行车道面积为6854平米;新建人行道面积为7917平米;新建雨水管线d500~d1000为2120米;新建污水管线d500为2150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6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 各标段监理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8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9)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报名时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 张旺

联系电话:18143027195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5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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