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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铁2号线西兴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57

 招标项目编号:JLZB-18GNJ0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地铁2号线西兴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发改基础【2012】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铁2号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和丁三十一路交汇处西北角;

2.2 项目规模:根据负荷预测结果,长春地铁2号线西兴66kV变电站远期将建设2台40MVA主变压器,本期建设2台20MVA主变压器;66kV双回电缆进线一次建成,35kV侧I段母线本次配出5回,远期配出5回,II段母线本次配出5回,远期配出5回,共计本期配出10回出线,本期一次建成;35kV侧每段母线各装设一组6000k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12000kvar,本期一次建成。每段母线各安装1台2500kVA接地变压器,其中站用电容量为315kVA,共2台。

2.3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4 招标范围:长春地铁2号线西兴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须有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近三年总监工作经验;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贵单位于2018 年04月09日至 2018年04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4.2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以对公账户汇款至招标公司账户。确认收款后到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1号楼1楼)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付款)。根据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6元,售后不退;

4.3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请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固定电话、开户行、帐号、手机号】信息用可编辑的word文档或在邮件正文编辑完以单位全称为标题发送到3124623661@qq.com邮箱不要发图片、扫描件。以上信息一定要与单位财务人员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因所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概不负责,且不予更换;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3日09时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华庆路999号

人:张晶晶

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1747639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

文件购买:赵国顺

联系电话:0431-85794725,185143282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号:420020071900000953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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