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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整车试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664

 招标编号:WZZB-2018-99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整车试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整车试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建设地点:长沈路与兴顺路交汇处原总装重修返修厂房。

2.4工程规模:厂房建筑面积1503平方米,生活间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厂区道路8101平方米,包含以下内容:厂房地面、厂房天窗及侧窗、厂房物流门、检修地坑、厂房墙面及棚面涂料、钢屋架刷油、厂区路面等改造,生活间及门卫室改造;厂房及生活间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外围等改造。

2.5计划工期:2018年7月25日-2018年10月30日。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执行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近3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

3.3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指工业厂房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有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国家或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工作。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监理公司派驻人员必须是监理公司总部派出,派驻人员必须专业齐全。所有参加项目的监理人员,在进入现场前监理单位应先将监理人员资料上报业主,经业主审核合格后方可履行监理职责。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满足业主工作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直到终止合同,更换人员72小时内到位。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期限2015年1月1日-2018年6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一汽集团公司监察部【2018】文件列入中国一汽永久业务禁止“黑名单”合作商的投标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评标澄清、招投标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到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接受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6时00分整,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接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有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 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毕业证、职称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6)专业监理工程师毕业证、具有本专业国家或地方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7)企业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

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网站公示页截图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1)-(10)各项所列明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对递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当场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需填写报名表格等,请投标人充分考量上述因素,尽量提前到达报名场所,避免因超过截止时间影响报名(以被授权人和报名资料到达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并备注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9日下午13: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二楼会议室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地点与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一致。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旭  

联系电话:0431- 8202798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编: 130011                

电子邮件:324660760@qq.com

人:费女士、曲女士         

    话: 0431-85128884、85903863、85908804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号:102241000121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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