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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工程之北部快速路第2工程段(花莲路-青冈路-台北大街-铁北四路-东荣大路)-涉铁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作者:颜薇 浏览量:1642

 招标编号:CCWS-JG2018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工程之北部快速路第2工程段(花莲路-青冈路-台北大街-铁北四路-东荣大路)-涉铁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4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工程之北部快速路第2工程段(花莲路-青冈路-台北大街-铁北四路-东荣大路)-涉铁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

1、北部快速路BHK1+941.05~BHK2+060.86段,共分为四幅道路下穿京哈高铁、哈长高铁节点,该范围内的道路,以及道路附属工程,铁路防护工程。道路长约120m。 路面下雨(污)水管线穿越京哈、哈长高铁,为防护雨水管线所设的两座1-2.6m防护涵,涵长120m;为防护污水管线所设的两座1-1.6m防护涵,涵长120m。防护涵采用顶管施工。

2、北部快速路主线及匝道上跨大房身机场专用线桥梁,主线桥桩号BHK3+600.884~BHK3+745.884,上部为(30+30+55+3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下部结构为柱式花瓶墩,钻孔桩基础。桥全长145m,顶面积4511平。 匝道桥桩号BPK0+000.000~BPK0+120.000,上部为孔跨为(35+50+35)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下部结构为柱式花瓶墩,钻孔桩基础。桥全长120m,顶面积1080平。 主线桥及匝道桥均采用搭设满堂支架(铁路处搭设门式支架),现浇施工。

3、北部快速路与大房身机场专用线铁路平交段,桩号范围:主线BHK3+600.884~BHK3+745.884,道路全长约145m,匝道BPK0+000.000~BPK0+120.000,道路全长约120m。 路面下雨(污)水管线穿越大房身机场线铁路,为防护雨水管线设两座1-2.6m防护涵,涵长分别为56m、24m;为防护污水管线设两座1-1.6m防护涵,涵长分别为56m、24m。防护涵采用顶管施工。

4、因修建道路、桥涵引起的铁路设施的排迁及过渡工程。

2.3项目投资:约2.8亿元。

2.4计划工期:2018年 7 月 9 日至2019年 10 月 31 日。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全过程监理(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行业的监理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内有过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5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1 日至2018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4.2各投标人报名后持《现场报名确认表》以及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每标段1份),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商工

电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1栋401室)

联系人:李亮

电话:0431-89868314-601/6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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