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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入围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672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8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入围选择 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3个标段

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一标段

JTZB2018030-1

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设计单位入围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家工程设计单位,作为此次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入围单位。

二标段

JTZB2018030-2

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监理单位入围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家工程监理单位,作为此次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入围单位。

三标段

JTZB2018030-3

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选择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2家工程施工单位,作为此次2018-2021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建筑工程维护及零星工程入围单位。

2.2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 工期要求:具体项目工程按招标人要求。

2.4 服务周期:2018年07月0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2.5 其他要求:自本工程项目服务周期开始之日起,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文件标准执行工程项目内的设计、监理、施工工作,至服务周期结束之日止。如果在服务周期内发布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则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工程项目内的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并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参加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标段提供);

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一标段提供);

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二标段提供);

6)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三标段提供);

7)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三标段提供);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5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应化新路与北湾西街交汇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431-896729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王友新

联系电话:0431-85370365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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