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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普仁国际医疗健康城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57

 招标项目编号: BJJY2017-08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普仁国际医疗健康城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7】1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空港普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普仁国际医疗健康城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项目位置:长春市金沙江街以东、机场大路以南、慧城大路以北区域。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建设工期为2018---2022年;项目引进国际医疗健康产业资源,投资建设国际一流的专科医院集群。医学城将建设医疗、康复、养老以及产业园4个功能区以及1个项目配套区。其中,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建安费约16亿,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

2.5 建设周期:一期计划工期为2018年4月---2020年12月。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本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采购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以招标人派发的任务单为准) 

2.7 监理周期:本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的、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审核的时间。

2.8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1名总监及1名副总监,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副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均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总监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投标申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9人;水暖、电气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不少于3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监理员不少于10人。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的8:30~11:30;13:00~16:00时,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及副总监国家注册证书及无在监工程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11月9日13时00分(暂定)(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路3777号,C区222会议室;

5.2 投标申请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普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办事处空港新城林业小区38栋

联系人:李超

电话:177434697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

联系人:李工、林工

电话:0431-82040102

监督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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