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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作者:马达 浏览量:1693

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铁东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铁东区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财政资金各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面积为101.148公顷;

2.2 施工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

2.3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兴隆村;

2.4 计划工期:2013626201389

2.5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行业要求的合格工程。

2.6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施工相关内容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及以上。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质,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一项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3.2监理单位: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监理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且无正在监理的施工项目。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名单公告[2012]7号及考评备案结果公示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5 27 日至 2013 5 3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施工单位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监理单位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图纸 20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6 19 9 3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四平市铁东区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

      人:先生

0434-69665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二十一楼

邮政编码: 130022

: 先生

    : 0431-85709666

    真:0431-89622515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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