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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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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2-139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施工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施工;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40694.4平方米:其中:5-25-3号厂房面积均为10037.10平方米,5-45-5号厂房面积均为10310.10平方米,跨度21米。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施工

2.4招标范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施工;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

2.6工期:                        

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施工工期:2013125 日—201312 30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2009-2011)年内有监理过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职业资格,近三年(2009-2011)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一标段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14号到省、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第二标段外省投标企业需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224日至20121228(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5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的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建造师(第二标段的投标单位),外省投标企业入吉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第一标段售价500元,第二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11509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浩

电话: 13089117737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谢 

  话: 0431-84627008  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刚

电话:0431-8462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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