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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念好拆违“三字经”
作者:杨秀玲 浏览量:2063
    2013年以来,杭州市认真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和拆除违法建筑)三年行动和“无违建”创建活动精神,积极创新理念、深化机制、强化举措,着眼“控”、“拆”、“疏”三篇大文章,不断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完善违建治理体系、提高违建治理水平,实现了治违工作历史性突破。
截至2015年11月9日,杭州市共拆除违建6279.40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拆除1710.83万平方米,提前完成了全年拆违目标任务,实现了城市除毒瘤、发展得空间、环境得美化、社会得和谐的多赢局面。
标本兼治严防死守,在“控”上下功夫
1999年至2012年年底,杭州主城区共拆违1800万平方米,有效改变了主城区面貌。然而,违建存量依然很大,新建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如何打破“拆旧违建新违”的恶性循环?杭州市进行了积极探索。
舆论先行,唤醒守法意识。杭州市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和“无违建”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将政策法规服务宣传常态化,举办专题法律讲座、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1500多场,调解纠纷 6700 余起。
建好队伍,遏制违建源头。杭州市建立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队伍,进行假期不间断的三级巡查;结合“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建立路长制和段长制,从源头上遏制违建。江干区、拱墅区和上城区探索并先行先试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将执法队伍与镇(街)管理人员合兵一处,完善管控和责任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提高防控效能。
建章立制,强化快速处置。通过巡查、信访、暗访和违建动态信息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在建违建情况,采取抄告交办、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即查即拆等手段,果断快速拆除;实现各区、县(市)违建有奖举报制度全覆盖,激发群众参与治违热情;构建全市网格化三级违建防控平台,2015年10月正式运行。
重点突破和谐公平,在“拆”上使狠劲
在严格控新基础上,杭州市以“无违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拆”为抓手,选准靶心、精准发力,实现“以一带十、拆一儆百”。
突出“重点”拆。按照浙江省“七必拆、五重点”要求,杭州市围绕重难点问题开展违建专项整治。2015年开展影响公共安全违建整治,拆除违建147.64万平方米;开展空中违建整治,拆除违建3.85万平方米;开展违建出租房整治,拆除违建186.59万平方米。
注重“公平”拆。凡是违建,不论是何背景,杭州市都坚决拆除。其中,拆除已立案但尚未查处到位的违建906处、48万平方米;开展涉违信访积案整治,拆除违建596处、17.5万平方米;拆除涉及党员干部违建1351处、18.22万平方米;开展企业法人违建专项整治,拆除违建3285处、445余万平方米。在大面积推进违建拆除的同时,全市因不公平拆违引起的信访群访、恶意投诉、寻衅滋事事件发生率达到历史最低。
强化“和谐”拆。在坚持依法拆违的同时,杭州市推进服务引导式执法,赢得市民的信任和支持。首先强化服务理念、推进执法服务“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景点、进学校、进部队”,主动协调解决执法服务对象的需求困难,为违建治理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服务、教育、激励、规劝等机制引导当事人自觉抵制违建、配合执法。自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以来,全市90%以上违建通过教育引导实现了自拆和帮拆,其中西湖风景名胜区2015年自拆率达到99.2%。
依法依规广纳民意,在“疏”上做文章
依法依规广纳民意,是“两美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题中之义,也为杭州市“无违建”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杭州市的具体做法是:刚柔并济、堵疏结合。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主城区主要结合“五水共治”、交通治堵、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智慧经济建设,以“三改”为突破口,采取改拆联动、拆改互促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历史违建、环境改善、品质提升等问题。例如,西湖区在龙坞区块整治、杨家牌楼等村(社)“城中村”整治中,积极实施以整带拆、改拆互动政策,不仅大大减少单纯拆违的巨大阻力,也彻底解决了农村“一户多宅”等“无违建”创建中的难题。萧山、余杭、富阳等四县(市)以“非法一户多宅”整治为突破口,采取“政府主导、乡镇推动、村组实施”的方法,有效满足农民建房刚性需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面貌,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利用率。
因情施策,多措并举。按照农村“一户一档”、城市“一楼一档”的要求,杭州组织全市违建存量调查,摸清“家底”;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和《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市、县两级配套政策,并综合违建当事人和违建时间、性质、用途、安全度、影响面等要素,对违建事实进行分类;在充分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采取“一社一策、一村一策、一点一策”的办法,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运用拆除、暂缓、改正、罚没、保护、有偿使用等多种手段,对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置,成效显著。
 
 
 
摘自《中国建设报》
整理人/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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