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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将实现建筑业工伤险全覆盖
作者:许彦茁 浏览量:1858

摘要:4月2日,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鲁士海一行来到兰州调研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情况,并与省市人社部门负责人及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

记者从当日的座谈会上了解到,兰州市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为重点的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到2017年建筑业及其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市有建筑施工企业533户,从业人员14.3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1万人、劳务派遣用工5.4万人,已依法参保;劳动关系相对稳定的农民工5.9万人,已参保3.4万人,未参保的2.5万名农民工大多数由企业组织参加了商业人身意外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还有部分外地在兰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尚未参加工伤保险。据介绍,兰州市将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为重点的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推动建筑业及其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即:2015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保;2016年保持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80%以上参保;2017年全部建筑业及从业人员参保。

下一步,兰州市将强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依法强制参加工伤保险,不能因为此前已参加了人身意外保险而不参加工伤保险;继续遵循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基本原则,当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时,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今后凡未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或《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视为安全措施未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各级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允许建筑施工企业在各项社会保险中可单独优先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招用的农民工,鼓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同时,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之一,定期通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展情况,强化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协作,发生工伤事故时,两地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整理/审批人:许彦茁

整理摘录自:和讯新闻

日期: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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