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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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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8日上午,长春市首张加载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在市政务中心工商登记大厅窗口发出,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开始。
领到全市首张“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孙逊是一名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他申办的企业名称为“长春市石头先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当天上午,孙逊到市政务中心的工商登记大厅,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办本着“一窗受理、一套表格、一审一核”的工作流程和“审查方式不变”、“审查要求不变”、“办理时限不变”、“审查流程不变”的工作原则,进行了现场受理及现场审核,并于半小时后,由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亲自为其颁发了首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孙先生拿到新版营业执照后觉得非常骄傲,他表示:非常荣幸成为全省取得新版营业执照的第一人,这种简政放权、一站式的服务让我心里非常温暖。企业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最大获益者,政府为企业、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作为企业也要为我省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谢志敏局长表示:五证改为一证,多码改为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减少了企业申报时间和费用,同时节省了行政资源,利国利民,必将激发全民投资创业的热情。
这次实行的“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国“三证合一”的商事制度改革框架下,吉林省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决定实施的“五证合一”。“五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章准许证明,由原来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依次核发的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统一核发载有一个企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办理“五证合一”不需任何费用。“五证合一”制度实施后,新设立以及变更企业直接去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未办理企业原来取得的部门证件继续有效。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长春市工商局将进行证照换发工作。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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