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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元宝山电厂事故感想
作者:李国林 浏览量:1956
  2018年3月23日16时43分,正在新建施工中的国电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发生火灾,该工程由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事情经过如下:该事件永清环保元宝山项目部施工经理部不具备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条件,防火措施未落实到位,未经逐级审批强行开展动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

该事件引起我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不要让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我们监理人自己身上。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性文件,我们要严格审查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对于重要的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先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同时在施工中要及时纠正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加大对风险控制点的管控力度。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事前控制,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以事前控制为主,重视事中控制,辅以事后控制,采取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对建设工程进行动态精度管理,以保证建筑施工顺利开展。

 

 

供稿人:李国林/审批人:许彦茁

日期: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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