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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影集团影视基地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2038

 

项目编号:0701-17401008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影集团影视基地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弱电工程施工监理国内公开招标已由吉发改审批【2012】7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1118号。
2.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全过程的全面施工监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期结束为止。
2.4计划工期:2017年3月3日开工,2017年5月20日竣工。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计划投资:163.1371万元。
2.7 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要求电气专业,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总项目),否侧按废标处理。报名时准备材料:如已有在建,报名时还需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人员部分:如已有在建,还需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加盖公章和承诺书;同时增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位,总监代表不得兼职;如无在建,需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企业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窗口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长春市亚泰大街2885号米兰城市花园B1单元701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根据省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9392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2885号B1单元701室
联 系 人:张琼
电    话:0431-88668681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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